西安一77岁老人转院,个人物品袋内混入敌敌畏,监控证实为一服毒患者家属误投,警方:经调查并非故意,调解失败建议诉讼
2026-08-24 10:20 大河报
陈先生立即向院方反映,院方起初承认疏忽。但调取监控后称,该毒物系服毒患者家属放入,建议起诉该家属。院方代报警后,新筑派出所调查确认:一名服毒患者的家属当日将母亲服用的农药带到医院,医生看后让其带走,他扔向垃圾桶被保洁嫌味大拒绝,看到EICU门口墙边两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垃圾袋便顺手将农药投入其中一个。
陈先生和医院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患者家属供图
协商过程几经波折。扔农药的男子最初承认误投,表示愿承担一半损失(陈先生估算3000元,即约1500元)。陈先生认为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未接受。男子回应称“那就去起诉吧”。
此后警方介入调解,提出1000元赔偿方案,陈先生经家人劝说后同意。但当他添加对方微信准备沟通时,没说几句话便被拉黑。对双方进行调解无果,建议陈先生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认为,扔农药的家属系直接侵权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医院同样难辞其咎:EICU是封闭管理病区,患者贵重药品和耗材由医院代管,院方接诊服毒患者后仅要求家属带走农药,未提供专业处置途径,重症病区出现剧毒农药随意流转,暴露了安全管理漏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补充责任。受害者家属接收物品时也有基本检查义务,可能被认定存在一定过错。三方均需按份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