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智能门锁摄像头范围覆盖邻居家门口,邻居因此起诉,法院:构成隐私权侵害,限期拆除;法官:是否侵权这四点是认定关键
2026-08-25 17:47 法治日报
公共走廊虽属于业主共有区域,但它是住宅的过渡空间,通行人员相对固定。智能门锁长期自动抓拍邻居的出入时间、出行规律、访客情况,持续收集个人行踪信息,足以让邻居产生长期“被监控”的不安感,侵害了私人生活安宁,已经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
据此,法院判决王某限期拆除涉案智能门锁;针对肢体冲突造成的人身损害,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判令王某承担70%赔偿责任,赔付李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2000余元。王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案件现已生效。
法官释法:这4点是侵权认定关键
很多人有疑问:我拍的是公共楼道,又没拍人家屋里,怎么就算侵权了?
对此,法官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隐私不仅是私密空间,还涵盖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楼道里的出入时间、访客情况、生活作息,长期积累就能形成完整的个人行为画像,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私密信息。持续的监控会让邻居产生心理压抑感,侵害其私人生活安宁。
司法实践中,智能门锁摄录是否侵权,不是以“拍没拍到家门”这么简单的标准来认定,通常会综合四点判断:
1.拍摄范围:是否覆盖邻居入户门、必经通道。门对门、直角相邻且距离近的户型,广角镜头极易越界,侵权风险最高。
2.触发方式:门锁是否具备人体感应、雷达侦测、自动录像功能。若门锁在有人经过时即自动启动抓拍并存储,属于主动、持续性收集他人信息;若仅在本人开锁时被动抓拍且基本不采集邻居影像,一般不认定为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