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印发指导意见 规范长期护理保险报销管理
2026-08-26 12:04 央视新闻客户端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以及基金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一、明确支付范围
长护险基金可以报销这些费用:失能等级评定机构做失能评估的费用、定点养老护理机构提供的长期照护服务费,还有第三方机构帮忙经办管理的相关费用。
失能评估的费用,会根据实际情况,由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防止大家随便申请、过度评估。一般来说,参保人第一次失能评估合格,还有按规定定期复查评估的费用,医保基金报销。
在国家规定的长护险服务清单里的护理项目,基金按规定报销;超出清单的服务,需要个人自费。同时分清基本医保和长护险的报销边界,两类保险原则上不能重复报销。
二、规范支付方式
评估服务主要按人头收费。护理服务主要按服务时长计费:居家护理一般按小时算钱;养老院机构护理按住院天数算;社区护理根据实际服务内容确定计费方式。
未来随着政策完善,国家还会统一摸索,对智能照护设备、辅助器具等,实行定额打包或者按单个项目付费。
三、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各地要结合基金财力、老人基本照护需求、当地护理行业收费水平,合理定报销标准,并且根据情况动态调整。护理报销标准按当地经济水平、平均工资、护理人员专业等级分档次设定。参保人一年里长护险基金最高报销额度,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各地要统筹考虑居家、机构、社区等护理服务形式,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
四、严格基金管理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