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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第十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行行政辅导

2026-08-26 14:34   大众网

  大众网讯 8月25日,省药监局对第十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行行政辅导和座谈交流。全省26家中选第十二批国家集采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80余人以及监管人员20余人参加座谈,省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并讲话。

  座谈分析了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监管要求和面临的风险挑战,通报了前期发生的典型案例,阐述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辩证关系,明确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任务。座谈指出,国家药品集采工作进入新常态,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集采中选企业和品种不断增加,对药品质量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和考验。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上市后变更管理,加强药品警戒和终端反馈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内部风险会商和应急处置能力,多措并举守牢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底线。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第十二批集采中选药品纳入重点监管,提早谋划、主动作为,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综合运用检查、抽检和监测等技术手段,坚持关口前移,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同时,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主动对接并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帮扶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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