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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车辆可靠性耐久性等问题

2026-08-27 17:10   工信部微信公众号

  (一)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属地重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对照准入管理要求和重点整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查找企业自身和关键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和新技术测试验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全面加强供应链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企业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向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对于发现存在的缺陷,企业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实施召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加强汽车产品激进式创新设计测试验证,充分评估安全风险,稳妥审慎推动新技术装车应用。

  (二)加强审查评估。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0号),制定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新产品研发测试验证。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产品创新设计审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审查评估,及时甄别风险隐患。严格开展产品准入技术审查、软件升级管理、产品排放监管、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新车注册登记查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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