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6-08-28 09:29 日照市场监管
三、优化金融创业政策。深化个体工商户金融伙伴育苗行动和跨部门金融协同融资对接活动。支持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创新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服务模式,丰富专属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优化利率定价,推动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平稳下行,持续扩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重点就业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且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退役军人开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按贷款期限给予不超过签约当日1年期LPR财政贴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