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张文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也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大制度成果。
作为世界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它整合过往分散的环境法律规范,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固化为法律准则,以完备法治力量守护锦绣山河,为美丽中国建设铺就坚实法治轨道。这部绿色法典,立足时代需求,统筹保护与发展,凝聚全社会生态共识,必将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法典立体系,夯实生态治理制度根基。过去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分散,存在规范衔接不畅等现实难题。生态环境法典对多部单行法律系统整合、编订纂修,构建起逻辑统一、层次清晰的生态法治体系,实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一体规制。它打破部门壁垒,回应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客观规律,让生态保护有统一遵循,让环境执法有明晰标尺,补齐生态治理的制度短板,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法典明导向,统筹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法典坚持保护优先,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激励企业绿色转型,推动发展方式绿色变革。它厘清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既以严格制度约束破坏环境行为,又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发展思维,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同共进,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