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德州市稳岗惠企返还政策来了
2026-08-31 07:05 德州人社
2026年德州市稳岗惠企政策来了!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
稳岗位、防失业作用
德州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政策
详情如下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防失业作用,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号)规定,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01实施范围和返还标准
我市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02经办流程和实施期限
1.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开展后台数据比对,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经其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返还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账户。企业也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线下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