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晨起诉景甜是否构成涉外案件引发关注,律师分析具体情形
2026-08-30 22:00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8月27日,波场创始人孙宇晨委托其代理律师张起淮,将演员景甜及其父母共同诉至西安雁塔区法院,要求返还一笔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的所谓“彩礼”。该案已立案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景甜工作室则公开发声指称此举系“碰瓷”,并已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案件仍处于管辖审查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没有实体裁判结果。其中孙宇晨的身份是否会让案件构成涉外案件引发关注。
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葛振桦律师介绍,根据目前该案公开背景,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二十条,只要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或其经常居所地在境外,即可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据公开消息披露,孙宇晨长期生活在境外,只要符合上述情形,本案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特别程序规定。葛律师同时表示,涉外性质并不等同于案件必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葛振桦强调,我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进一步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法律上根本不存在合法的双重国籍状态。若孙宇晨已入外籍却仍隐瞒事实、继续使用中国护照或身份证办理事务,则属于违规行为,知情人可向当事人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出入境管理大队反映,也可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热线,或通过“移民局12367”的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在线提交线索。境外人士则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