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调解要息事, 更要明是非
2026-08-31 08:27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这件事最值得深思的地方,在于“无责却出钱” 的现实困境。调解本是化解民间矛盾的柔性手段,优势在于弥合情绪裂痕,减少对簿公堂的消耗。可调解不等于无原则 “和稀泥”,“息事宁人” 不能压倒 “分清是非”。当法律已经明确一方没有过错,调解的重心应当是释法明理,而不是一味劝善意一方退让妥协,用出钱的方式换取矛盾暂时平息。对普通小商户而言,卷入纠纷就要承受精神煎熬、经营受扰的现实压力,即便自认无错,也很容易在现实压力之下选择 “花钱买平安”。如果这种处理方式形成示范,就会形成一种危险暗示:只要出事在场,哪怕没有过错,也要承担经济代价,长此以往,只会抬高普通人出手相助的心理成本,让更多人面对危难时犹豫退缩。
值得欣慰的是,舆论的关注推动是非回归本位。家属经过反思,认清了“没有过错便无需赔偿” 的法律逻辑,主动退款道歉;店主一方也选择将部分社会善款捐赠慈善,把一场矛盾的终点,变成善意的延续。这一份双向的理性,让悲剧没有走向对立,守住了社会的体面。
当然,我们也不必就此否定调解制度的价值。基层民间纠纷里,人情风俗客观存在,调解可以体谅伤痛、安抚情绪,但底线不能失守:调解可以讲情,但不能模糊是非;可以互谅,但不能让守法行善者独自承受损失。人道主义补偿,本质是情分,不是本分,它建立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绝不能演变为无责者的强制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