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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日照丨给噪声扰民戴上法治“紧箍咒”,把宁静还给千家万户

2026-08-31 14:24   五莲县教体局

  姚常法

  广场舞音响轰鸣不止、家装电钻彻夜作响、沿街商铺喇叭循环叫卖、改装机动车深夜“炸街”……这些无处不在、屡禁不止的噪声,肆意侵扰着群众的休息、学习与工作时光,激化邻里矛盾,扰乱日常生活秩序,让无数民众深受其扰、苦不堪言,成为困扰民生、影响城市文明的顽疾。

  噪声久久不绝,扰民没商量,根源在于过往治理存在短板。此前,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多为倡导性条款,治理层面偏重道德规劝,缺乏刚性法治支撑。面对屡劝不改、肆意扰民的行为,基层执法往往陷入“劝不了、管不了、罚不了”的尴尬境地。违法成本极低、惩戒力度不足,致使噪声扰民乱象反复反弹、难以根绝。

  8月15日,正值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生态领域法典、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第二部国家级法典,这部良法为噪声污染治理补齐制度短板,为扰民噪声戴上法治“紧箍咒”,噪声扰民再也不能随心所欲。

  相较于以往“重劝导、轻惩戒”的治理模式,本次法典构建了分层递进、闭环完整的惩戒体系,让治理既有温度更有力度。新规明确阶梯式处置机制,对轻微噪声扰民行为,优先开展说服教育、责令当场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明确处罚标准,个人最高可罚1000元,单位最高可罚2万元;针对机动车“炸街”等恶性扰民行为,可依法罚款、暂扣驾驶证;对于多次整改无效、情节恶劣,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新法典从柔性劝导到刚性惩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彻底告别了过往“光劝不罚、罚而不严”的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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