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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一楼盘两次延期交付 开发商:多处设施未完工,赔付“按合同走”

2026-09-02 21:52   海报新闻

  9月2日下午,申先生告诉记者,保定创秀于当天向泉尚悦湖项目业主发布通知称,根据最新的现场施工统筹研判,预计该项目将于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每半月向业主公示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关于延期交付的相关事宜,我们承诺,将严格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好每一位业主的关切。”

9月2日,保定创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次发布延期交房通知。(图为受访者提供)

  记者从申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申先生(买受人)曾于2025年11月与保定创秀(出卖人)签署“保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中明确,出卖人应当在2026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针对逾期交付责任,合同称:“若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房屋延期交付,每延期一日交付房屋,须向买受人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20日,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已付购房款并按实际逾期天数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买受人已付购房款的1%,此外出卖人不承担其他责任;若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则出卖人按实际逾期天数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买受人已付购房款的1%,买受人不再追究出卖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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