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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禁止宠物入内!德城区最新发布

  餐饮经营者与广大市民均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违规携带宠物进入餐饮公共区域,扰乱就餐秩序、造成环境污染或者人身损害的,饲养人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相应法律后果。希望全体市民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共同守护公共秩序。

  食品安全无小事,文明就餐靠大家。请各餐饮经营单位严守法律底线,辖区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携手共建文明、安心、放心、舒心的就餐消费环境!

  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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