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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交警提醒您,这些危险行为一定要警惕!

  2026年9月1日16时许,庆云交警在海淘北路开展专项整治,查获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二轮摩托车。经查,驾驶人窦某某年仅16周岁,未达到法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年龄,属于无证驾驶

  交警依法对其合并作出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驾驶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督促监护人严格落实监护责任,杜绝未成年人违规驾车上路。

  非法改装、无证驾驶

  这些法律后果与安全危害必须知道

  非法改装

  法律法规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

  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非法改装的危害?

  1.产生巨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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