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纠纷案件,有了裁判“标尺”!
2026-09-08 06:08 央视新闻客户端
申卫星表示,人格权禁令并非首次出现在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已有规定。这一制度主要是考虑到网络时代,特别是现在人工智能时代,侵权成本极低、传播速度快,一旦等到诉讼结束再来救济,往往为时已晚,因此这种情况下使用人格权禁令是最好的制度。
所谓人格权禁令,是指当人工智能使用场景中出现正在侵害或即将侵害自然人基本人格权利的情形时,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发出人格权禁令,禁止这样的行为。
对于门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有相关规定,此次司法意见进一步明确,应当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措施。同时,对人格权禁令也明确指出,保护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给平台发展留有一定空间。
确立“人机共担”规则
破解辅助驾驶事故责任难题
本次《意见》明确,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发生意外,驾驶人、生产者、销售者共同来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则对处理相关纠纷有何作用?未来对于无人驾驶汽车向更高层级发展会起什么作用?
申卫星表示,自动驾驶是人工智能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但该领域始终面临责任分配这一大难题。此次司法意见明确规则:车辆具备辅助自动驾驶功能时,实行“人机共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各方根据自身责任大小承担责任;若难以区分,则平均分担责任。
统筹安全与发展
为AI发展系上司法“安全带”
在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往前跑的过程当中,希望法律能够跟得上,同时也希望法律不要“绊倒”技术,在这个过程中怎么把握好平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