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最新进展:未达不适用死刑年龄,“名下没有多少财产可执行”
2026-09-08 09:59 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见习记者 吴凯文
9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多位“梅姨”案受害人处获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提起公诉。案件材料显示,“梅姨”真实姓名为谢家梅,其当前年龄小于70岁,即未满七十五周岁,未达到中国刑法所规定的不适用死刑的年龄;其名下“没有多少可以用于赔偿受害人的财产”。
封面新闻记者还从多位受害人处获悉,他们日前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告知书,并决定向“梅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代理律师阅卷后认为,综合谢家梅涉嫌的犯罪情节,她应在本案被共同认定为主犯,同案主犯张维平和周容平此前已被判处并执行死刑,“谢家梅也应当被判处死刑。”
2026年3月25日,“梅姨”被关押的广州增城看守所。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摄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9名1岁至3岁的男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张维平等人拐卖。此后,该案受害人的家属在十余年间持续寻找自己的孩子。
2016年,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被警方抓获。案件材料显示,张维平等5人共同作案1起——申聪被拐案,张维平独立作案8起。张维平供述,物色好儿童后,他通常提前和一个名叫“梅姨”的中间人通电话,由“梅姨”帮忙联系买家,当他和被拐儿童一家混熟后,就找机会带走孩子,“她(梅姨)说有小孩她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