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施行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
2014-06-18 16:40 齐鲁晚报

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再度成为亮点。
经过近10个月的探索实践,6月13日,《菏泽市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试行办法》在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得以通过,即将开始实施。其中包括以往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后将实行“一门登记、集中告知、共同受理、同步审批、联合收费”的办理新流程。这其中,“集中告知”、“联合收费”都是菏泽的创新。
行政审批联合办理菏泽自行探索经验
“即将开始实施的《菏泽市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试行办法》,是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目的还是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7日上午,菏泽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任敬陶告诉记者。
任敬陶介绍,自去年9月份就开始了对“联合审批”的探索,他们也多次向外地审批中心进行学习,但没有一家能拿出算得上样本的案例,菏泽只能先行先试。
为确保《办法》具有可操作性,从去年11月份开始,他们选择了市丹阳路跨铁路立交桥项目和市武警支队营房建设项目,试行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办理。两个项目的联合审批,由市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首先召开了联合审批会议,先由建设单位向参加联合审批会议的部门介绍项目情况,然后由参加会议的市发改委、规划、城建、国土等16个部门,共同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申请行政审批应申报的材料、办理的程序、是否收费等有关事项,并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待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齐全后,由涉及的行政审批部门窗口同时受理同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