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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县域停电首次被纳入事故分级管控,县域用电怎么管?新规来了

2026-09-09 15:24   人民日报海外版

  伴随新型城镇化推进和乡村全面振兴,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对电力供应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县域用电新场景也在不断涌现。山东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员孙润稼分析,伴随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等新型主体大规模接入,县域用电模式加快向源网荷储多元互动转型,电网运行机理更为复杂。部分县域电网仍存在老旧设备占比偏高、极端气象灾害冲击风险突出等现实短板,发生大面积停电的风险客观存在。因此,修订条例恰逢其时。

  新规针对县城用电,做了哪些规定?

  首先,事故等级标准“从严、科学”调整。据介绍,修订后的《条例》以2030年电网预测平均负荷为基数,对各级电网负荷区间从严进行了调整,让事故认定标准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一方面,保持电网减供负荷比例和供电用户停电比例不变。另一方面,对各级电网负荷区间取值从严。

  另外,县域停电首次纳入事故管控。这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条例》明确,对负荷180兆瓦以上的县级市以外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域,发生电网减供负荷70%以上或者8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的情形,纳入一般电力安全事故实施管控。这是我国首次将县级市以外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纳入一般事故管控范畴。这意味着,县域停电不是“小事一桩”,一旦达到标准,就要按照新规定的程序报告、处置。

  孙润稼认为,《条例》同时明确,对负荷180兆瓦以下的边远地区、人口规模较小、经济基础薄弱的县,作为电网风险实施管控,暂不纳入事故定级范围。这充分兼顾了不同县域在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电网架构等方面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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