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这些“免费体验”是新型黑恶犯罪
2026-09-09 14:24 潮新闻

为什么说它是黑恶犯罪,而不是普通的消费纠纷?因为它披着“合法经营”的外衣,开着门店,挂着营业执照,做的却是有组织犯罪。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人在街面拉客,有人在店内操作,有人负责话术施压,有人堵门阻拦。
其关键词,在于“强迫”,不是你情我愿的买卖,而是利用信息差和心理施压,把人摁在消费的椅子上。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在现实中,这类案件的查处并不容易。
难在定性。很多受害者一开始以为是消费纠纷,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调解退款了事。有的案子最初就是十几起分散的消费投诉,每一起看起来都是独立的纠纷。直到相关部门梳理发现,投诉涉及十多家门店,套路高度一致,才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纠纷,而是有组织犯罪。
难在取证。心理施压、言语恐吓,不像暴力那样有伤痕,有监控画面记录,往往没有留下直接证据。受害者在恐惧中消费,事后也很难还原当时场景。这也是为什么这类犯罪能长期潜伏、反复发生。
难在维权成本。一个人被骗几千元,打官司耗时耗力,大多选择自认倒霉。犯罪团伙恰恰利用了这种心理,单笔金额不算特别巨大,受害者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这意味着,打击强迫消费,要靠行刑衔接、多方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