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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布《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2026-09-09 15:24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滕立军 冯善鹏 临沂报道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三级调研员王建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新闻发言人王 晖,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吴景春等分别回答记者提问。

  编制背景

  近年来,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日趋凸显,全市编码登记的柴油机械约5.4万台,每年排放NOx约8600吨。临沂市在2019年颁布的《关于划定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由于禁用区域范围偏小、污染物排放限值偏低、排放阶段管控偏弱等原因,已无法适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要求。另外,临沂市于2023年底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对空气质量改善的约束性要求更高、标准更严,重新划定禁用区域势在必行。

  编制过程

  在此背景下,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3月份启动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牵头修订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通告》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在8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于2026年8月29日正式发布。

  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内容分为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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