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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声”的劳动者陷入自证困局,怎么破?

2026-09-10 06:59   工人日报

  第二道“自证”的坎,则是证明“我没有同意授权”。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中,法院认定,被告方使用配音师殷女士的声音开发AI文本转语音产品未获得合法授权,构成侵权。值得注意的是,在殷女士一案中,侵权主体以及侵权路径都相对明确,因而能够据此认定责任。但在实践中,不少配音从业者的声音被多个个人账号直接使用,追责时面临主体分散隐匿、难以溯源等问题,甚至很难确定声音是从哪里流出的,这也给劳动者维权带来不少现实阻碍。

  劳动者“自证”的第三道坎,在于证明“我不是AI”。AI克隆声音随处出现,真人作品却被一些平台自动打上了“AI生成”标签。在工作中,我也曾让某剪辑软件上的AI工具学习了自己的声音,后续录制口播时发现,AI不仅学会了换气、停顿,还能准确地朗诵长难句,听起来“比本人还像本人”,让我哭笑不得。劳动者辛辛苦苦配音并上传作品,到头来却被要求自证“我不是机器人”“我不是AI”,未免有些荒诞。此外我也发现,在部分平台的投诉入口,反映AI侵权相关问题时只能上传图片,从业者难以高效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积极的变化正在发生。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今年9月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明确,依法规制“AI换脸拟声”“AI复活逝者”等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害人格权益的行为。此外,在行业和平台层面,相关声明接续发布,各类治理行动亦在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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