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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演员许绍雄去世近一年,还被用来代言?品牌回应

2026-09-11 11:31   封面新闻

  类似情况已不止一次发生。2025年台湾演员大S徐熙媛去世,但一年后,其生前代言的广告仍被发现在正常投放,有人说,这是温情纪念,让她美好的身影留在人间;也有人质疑,这是借逝者流量牟利,模糊了“缅怀”与“消费”的边界。

  那么,明星去世了,品牌继续使用他的肖像、姓名,究竟算不算侵权?

  其实,我国法律早已对此作出了清晰界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其近亲属有权依法维护这些权益,也有权决定这些权益的使用方式。

  另外,商业合约基于“人身依附性”原则,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旦艺人离世,合约会自动终止;但如果合约中明确有“身故后,品牌可继续使用其已拍摄素材至合约期满”等内容,且获得家属同意,那么品牌的使用就是合法合规的。

  需要明确的是,合法的核心是“家属授权+合约约定”,二者缺一不可。法律的底线,是为了保护逝者的权益,也为家属与品牌的处置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它不强制“必须撤下”,也不允许“肆意使用”,而是将选择权交给其最亲近的人,同时规范商业行为的边界。

  封面新闻综合来源:极目新闻、新京报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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