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出院带药”新规将实施 会带来哪些影响?
2026-09-12 10:0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专家共识(2023)》等规定,麻精药品单张门(急)诊处方最大用量可具体至: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一般患者注射剂仅限1次常用量、其他剂型不超过3日、控缓释制剂不超过7日,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的上述剂型对应分别延长至不超过3日、7日、15日;而对于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普通门诊、急诊、慢性病或特殊情况患者、精神心理疾病患者或癫痫患者的非注射剂常用量分别不超过7日、3日、14日和4周。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杨华表示,即将实施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中有关“出院带药”的要求建立在《处方管理办法》的基础之上,上述最大处方量正是“出院带药”要执行的数量标准。
杨华: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住院患者的麻精药品,特别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逐日开具,也就是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而“出院带药”的药,往往是患者准备出院、要带回家序贯治疗的药品,这一部分药品在我们管理常规的治疗当中,应该理解为类似于“门诊患者把药品带回家治疗”。所以新规也就更人性化地考虑这是患者带回家自行服用这段时间要使用的剂量,更贴合患者的实际用药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