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去世后,代言合同还算数吗?
2026-09-13 14:00 中国新闻网
他指出,如艺人身故,除特别约定外,代言合同原则上因缺乏履约主体而终止,商家通常无权继续使用已故艺人的肖像。同时,根据《民法典》第994条规定,艺人身故后不再享有肖像权,但其肖像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如商家继续使用其形象,需经艺人家属同意,否则其家属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李富民介绍,此案例还涉及艺人身故后产生收益的分配问题。根据已知信息,主要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代言合同明确约定“身故后可沿用已拍素材至期满”等相关条款,且取得家属同意,艺人身故后产生的收益属于《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的遗产范围,商家应将该部分收益支付给家属,若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执行,反之按法定继承。
第二种情况,如未有特别约定,或未取得家属同意,艺人身故原则上代表合同终止,商家继续使用则可能构成侵害死者肖像利益,由此产生的获利可被认定为侵权获利,家属可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参照商家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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