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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沼液还田操作不规范致污染,记者调查

2026-09-14 09:24   人民日报

  “监管不到位是诸多乱象产生的重要原因。”吴文旋表示。因此,他建议,严格执法监管,对“以还田之名行排污之实”零容忍,安装流量计实现全流程计量监控。此外,要根据《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建立完善还田台账追溯制度,做到粪肥来源、类型、施用量、时间、地块、作物全链条可追溯。

  河北广宗县种植户赵某向记者反映:去年,一家养殖企业向他的地里排放沼液,导致约210亩黄芩绝收。当地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殖场污水站出水口和黄芩地里的排污出水口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排污口样本氨氮、磷、氮等指标均未超出国家标准,该企业属绿色无害化沼液还田。但赵某表示,“政府说‘符合标准’,可我的作物都死了。”

  周建斌分析认为,沼液虽富含作物需要的多种养分,但电导率较高,若施用时用量和施用方法不对,仍可能给农作物带来危害,需要完善加工处理及施用方法。

  周建斌提出种养合理搭配建议。他表示,养殖规模应考虑消纳粪肥农田面积,这样可以就近消纳利用有机肥包括处理后的沼液,减少运输成本等。

  “要推行精准还田。”吴文旋表示,要依据《沼肥施用技术规范》测土配方确定施用量,推广水肥一体化(滴灌、微喷),沼液先稀释再施用,同时建立效果监测制度。

  “相关技术规范对用量用法划定了边界,但具体到每块田地,要根据作物类型、土壤肥力、沼液浓度及施用方式灵活调整。”周建斌表示,稳妥的做法是在大规模应用前,先进行小范围试验,找到最适合田地的用量,然后再更大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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