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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新德里宣言(全文)

2026-09-14 21:55   新华社

  99、我们认可金砖国家海关合作自2012年启动以来不断深化。我们鼓励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根据成员国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技术合作项目。我们欢迎就《金砖国家政府间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达成共识,欢迎成员国在完成必要国内程序并努力确保所有金砖国家参与的前提下,准备着手签署该协定。我们认可继续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项目合作,将在兼顾各国国内制度框架与优先事项的前提下,通过自愿落实《金砖国家认证经营者行动计划(2026)》、开展信息交流、能力建设、最佳实践分享与互认等,持续深化相关领域合作。我们将推动金砖国家海关联合执法行动落地,将其打造为年度常态化行动,在条件成熟时通过金砖成员国协商,由当值金砖主席国统筹协调,基于各方共同识别的跨境走私趋势、一致优先事项与实际可行性有序推进。我们将依托首次金砖国家海关联合执法行动积累的经验,进一步优化行动协同机制,共同应对各方共同识别的各类新型海关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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