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一医院误给8月龄婴儿注射10倍剂量肾上腺素,双方已达成调解意见
2026-09-15 13:36 澎湃新闻
事发当日,晓乐转入河北省儿童医院,入院诊断为:药物过量、荨麻疹、先天性心脏病、心肌损害、特应性皮炎。其中,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主要为肾上腺素能受体显效药的有害效应,不可归类在他处”。
晓乐父亲表示,后经多次交涉,12天后,邢台市中心医院将打错药的事补记进病历。
邢台市中心医院2月24日医师续写病历显示,于2月12日14时24分发现患儿肌注肾上腺素剂量错误,应肌注剂量为0.08mg肾上腺素,实际操作为0.8mg肾上腺素,“随后出现哭闹、心率增快、面色红,查心电图提示窦性心动过速186次/分,监测血氧饱和度波动正常,血压波动于124-142/70-84mmHg,给予生理盐水、呋塞米促进代谢”。
病历显示,应家属要求请心内科会诊,心内科会诊意见建议暂时观察,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在医患办协助下,派医院救护车,患者转至河北省儿童医院。
双方已达成调解意见
既往检查资料显示,晓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存在动脉导管未闭。晓乐父亲称,在注射过量肾上腺素后曾带晓乐复查,发现存在动脉导管的反向扩张等。
晓乐父亲称,事发后,家属向当地卫健部门投诉并与医院进行调解,邢台市中心医院提出给1万元的补偿,家属未接受。1个月前,他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
晓乐父亲表示,诉讼中,将向法院申请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