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崇德大道K0+940(双向),是指在崇德大道起点0公里+940米处有双向的警方抓拍设备)
二、抓拍违法行为类别
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公示期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四、启用时间
2026年9月21日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5日
责编:崔丽丽
审签:朱仙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