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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疑非亲生”案:儿子去世,老人能不能申请亲子鉴定?

2026-09-17 21:48   澎湃新闻

  陆女士认为“新证据站不住脚”,她解释称,黄女士去天津的车票钱是自己出的,对方配合去做了笔录,之后的后事她就不管了;带母亲看病,黄女士出力,看病的钱是自己出的;而关于黄女士和阿东感情好的截图,陆女士则称这些截图断章取义,她在整理哥哥遗物时发现,黄女士隔三岔五问阿东要钱;而至于父亲恐吓她,“是把老人逼急了,好好跟她说打电话不管用”。

  陆女士表示,关于抚养小毅的问题,听证会上,黄女士方代理律师称孩子从小到大是由黄女士抚养长大的,爷爷奶奶经济上也没有给孩子支持,全盘否定了爷爷奶奶这8年来的付出。听到对方律师的说辞,母亲“激动到要站起来”。陆女士父亲反驳对方律师称,老两口日日夜夜陪着孩子,从上幼儿园到上小学,风里来雨里去的,每一天都在接送孩子上学和放学。

  澎湃新闻从申请人代理律师臧梵清律师处了解到,本次听证会讨论的核心是再审申请人陆老夫妇作为实际抚养人、而且是遗产的利害关系人,在特殊情形下是否应当被认定为具有申请亲子鉴定的正当性的权利人问题。臧梵清律师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3条的规定,认为只有父或者母才有权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进而认定作为祖父母的再审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但是该条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防止滥用诉权破坏家庭稳定,本案存在立法者在立定法律之初没有预见到的情形,阿东因交通事故死亡,那么客观上他就已经丧失了行使否认权的可能性,被申请人拒绝配合亲子鉴定,这实质上是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一方当事人,导致事实认定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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