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济南自住房装修可提取公积金,每套提取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026-09-20 10:19 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9月20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新条例将原来6种提取情形修改为9种,装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都能用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通知,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通知还明确了缴存人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频次、额度,做到与新政同步兑现,实现“应提尽提、应享尽享”。
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含)且不超过3年(含)的自住住房;
(二)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
提取频次——
每名缴存人就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满10年可申请一次,每名缴存人累计办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不得超过两次。
政策解读:上述规定包含三层含义。
1.同一缴存人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不能重复申请;
2.即使缴存人名下有多套住房,两次装修提取之间也须间隔满10年;
3.每名缴存人累计办理装修提取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举例说明:缴存人在2026年11月为A套房办理了装修提取,此后不能再为A套房申请装修提取。
缴存人在2026年12月办理了首次装修提取,下次办理最早需到2036年12月满10年后方可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