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非婚生女交给保姆不闻不问,致其13年没户口、学籍无法中考,法院判了
2026-09-21 18:44 新民晚报
案件受理。2024年7月,张某芳因周某军、李某娇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其自身诉讼能力较弱,向山西省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某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暂时无法确定周某甲处于被遗弃状态,遂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终结本次审查。2025年5月,因周某甲一直无法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没有学籍,无法参加中考,也无法办理社保,周某甲的学习生活已受到严重影响,张某芳再次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某县检察院受理张某芳支持起诉申请。
调查核实。某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一是查明周某军、李某娇存在长期遗弃周某甲的行为,且对另一名女儿亦存在遗弃行为,周某军负债200余万元,其二人经济、身体状况亦无法正常履行监护义务。另查明周某军父母已去世,李某娇父母也无真实抚养周某甲意愿。
二是通过走访村委会,实地调查了解等方式查明:张某芳具有抚育照料周某甲的经济和身体条件,且多年来周某甲在张某芳的实际照料下健康成长;周某甲本人亦明确表示愿意同张某芳夫妇共同生活;同时,民政部门出具意见,建议张某芳作为周某甲的指定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