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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物业公司用消火栓冲洗地下车库引争议,消防回应:已对涉事物业公司立案调查,将依法处罚

2026-09-22 06:31   红星新闻

  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同时,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自贡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也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住宅物业区域内实施“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

  (陈锐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责编: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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