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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洋检说·案鉴】充当诈骗“最后一环”,取现车手获刑

2026-09-23 10:38   桓台检察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邀请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引导侦查取证。检察官全面了解案情后,注意到一个细节:张某并非单纯“取现”,他清楚地知晓上线“冒充亲属+冒充公检法”专门诈骗老年人的套路。在向被害人收取现金的过程中,张某还自称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从而骗取被害人信任获得钱款,完成诈骗犯罪的“最后一环”。桓台县检察院认为,张某虽然不是诈骗团伙的成员,但其与上线联络时,对上线实施的诈骗行为有明确认知,并按照上线教授的话术继续诱骗被害人,实质上参与了诈骗犯罪的实行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共犯论处,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

  今年6月,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上述判决已生效。

  

责编:张 萌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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