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贷先行存量滞后 年龄房龄双重设限——银行落地“40年房贷”新政一线观察
2026-09-24 14:41 经济参考报
不过,银行在受理端普遍设置了审慎的期限审定机制。“最长40年”是政策上限,并非银行必须给予客户的期限。从北京、广州等地一线执行情况看,银行普遍将“借款人年龄+贷款期限”作为核心约束条件。目前多数银行执行的口径为两者之和不超过75年,部分银行对优质单位客户可放宽至85年。若按“年龄+期限不超过75年”计算,35岁以下购房者理论上才有机会贷满40年;即便按较为宽松的85年口径,45岁以上借款人也难以触及40年上限。
房龄是银行期限审定的另一道现实门槛。二手房申请长期限贷款时,银行通常根据房屋结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可贷年限。北京地区一位国有大行个贷经理表示,个人按揭贷款年限一般取“75减年龄”与房龄相关测算结果中的较低值,二环内部分老旧平房甚至无法办理贷款;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也有部分为50年,若开发商前期拿地捂盘不开发,贷款年限还需进一步缩短,新房通常能够用足贷款年限。公积金贷款则更为严格,目前暂不参与延期,部分住房按“砖混47减房龄”“钢混57减房龄”方式计算,纳入住建委新改造名单的方可按“67减房龄”执行。
“40年是政策给出的上限,并不是银行必须给客户40年。”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最终期限仍需综合借款人年龄、收入、征信及房屋情况,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从市场反馈看,真正提交40年期新发房贷申请的客户并不多,总利息增加是客户的主要顾虑。
存量延期现分化
系统与细则仍在磨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