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高额打赏主播,法院判决赠予无效
2026-09-26 09:35 光明日报
说法:网络直播打赏并非一概属于网络消费,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穿透行为外观、审查打赏行为的真实目的,从而对法律关系作出实质认定。本案中,打赏虽借助平台虚拟礼物完成,但从打赏的频次、金额、时间与双方私密互动、主播诱导等角度看,实质上是以维持不正当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为与主播发展婚外不正当关系,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主播,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违背了婚姻家庭伦理要求与社会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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