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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护工虐婴监控曝光,法院认为护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警方 孩子三年后评估达到自闭症切截点

2026-09-29 06:30   红星新闻

  以上事实有辛某询问笔录、小童母亲侯女士询问笔录、小童受伤照片、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辛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执行期限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7日。被处罚人辛某于2023年9月12日签字确认。

  2026年9月10日,秦都区法院作出(2025)陕0402民初10110号民事裁定书,披露了更多此前未公开的案情细节。

  裁定书显示,原告小童、侯女士于2025年11月7日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陕西美悦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辛某赔偿各项损失暂计144643.7元,其中包括医疗费31216.8元、护理费52038.7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等,残疾赔偿金及后续康复治疗费以鉴定结论为准。

  法院经查询案发前后监控视频后认定,自2023年8月27日起,辛某对小童存在“长期、持续性的伤害”,情节恶劣,且造成原告小童相应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辛某作为负有看护职责的主体,其行为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刑事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院认为,本案所涉基础事实已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本案案卷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短和手段是认定“情节恶劣”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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