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明确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教育局:智能手表也不能带
2026-09-29 06:44 华商报大风新闻
对于违规携带手机的处理,《决定》第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该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各学校规定不一,有的收缴至学期末返还,现在明确为“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家长,为解决此前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提供了明确依据。
家长关切:
通讯需求与智能手表管理成焦点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禁止带手机后,如何保障学生与家长的通讯畅通;二是智能手表是否在禁止之列?
对此,商洛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解释道:《决定》第四条明确要求,学校应当在校园内按照教学区、宿舍区、活动区等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公用通讯设施,保障学校、监护人、学生之间通讯畅通。
对于智能手表,《决定》第一条已将“智能手表”明确列入“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范围,禁止携带入校。商州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智能手表也不能带。
但此情况,在实际执行层面,给特殊情况也预留了空间——如确有特殊需求,家长可依据《决定》第三条规定,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携带手机(含智能手表)入校,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需要使用时申请临时使用。
政策意义:
从“原则性规定”到“地方性法规”
商洛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立法将教育部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学校、家长、学生各方的权利义务,为学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处理家校纠纷提供了明确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