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小区公共收益成糊涂账,业主权利不能一直悬空
2026-09-30 17:32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赵晓楠
电梯里的广告收入、地面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小区门口的摊位租金,这些明明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年年被物业收走,业主问起明细,得到的永远是用于公共开支的笼统答复。钱从哪来、花到哪去,全是一笔糊涂账。本该属于业主的“钱袋子”,反倒成了物业的自留地,背后暴露的业主权利悬空问题,值得深思。
从法律层面讲,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从来没有任何争议。民法典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电梯广告、车位租金、快递柜进场费这些收益扣除物业的管理成本后,剩下的都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要么用于小区公共维修、环境改造,要么按比例分给业主。但现实中,能把这笔账算明白、交到业主手里的小区,少之又少。
公共收益之所以变成糊涂账,根源在于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话语权不对等。一方面,大部分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分散、意见难统一,缺乏能和物业对等协商的主体。就算成立了业委会,很多成员也是兼职,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和谈判能力,很难有效监督物业。另一方面,物业掌握着小区的实际管理权,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业主想查账往往处处受阻。再加上基层监管部门人手有限,通常是民不告官不究,进一步助长了物业的随意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