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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事件乘客辱骂威胁空乘,律师: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026-09-30 20:45   极目新闻

  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陈介绍,根据东航通报,涉事旅客在乘务员不慎触碰后,实施了“连续使用粗俗过激言语”和“威胁脚踢乘务员”的行为,该行为涉嫌扰乱航空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可处警告或罚款;情节较重的,处拘留并处罚款。另外,2026年4月施行的“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可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曾陈指出,本案中旅客的“威胁脚踢”是否达到“使用暴力”的程度,是定罪的关键。若仅为口头威胁而无实际暴力动作,通常不满足该罪构成要件;但若实际实施了致使航空安全员、乘务员、随机机务员等飞行安全保障人员履职能力严重受损或者丧失履职能力的踢踹或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则可能构罪。另,旅客对机上服务有异议,有权通过投诉、申诉等合法渠道反映。但任何投诉都不得以侮辱、恐吓、暴力等方式进行。乘务员在执行客舱服务和安全保障职责时,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责编:杨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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