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域整体验收全面完成
2026-09-30 21:25 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
9月29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域整体验收工作。至此,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普查省域整体验收全面完成。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26年8月1日开始,组成32个验收组,由国家文物局局长饶权,副局长乔云飞、孙德立、唐炜、邓超,中央宣传部文化艺术局局长陈名杰,以及专家组组长、各工作组组长、相关司司长分别带队,随机抽取了32个县级普查单元、61个普查重点区域(老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和传统村落)、509处不可移动文物,抽调专家101人次,实地核查各地普查组织实施、数据质量、档案成果等方面情况。
验收组认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基本摸清了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数据质量总体符合普查标准要求。验收组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做好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要基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审定数据,逐级建立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目录。要建立文物资源数据更新与动态监测机制,强化文物资源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升保护能力,深化研究阐释,巩固合作机制,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抽检市县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各级普查办负责同志参加验收。
(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