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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

2026-10-03 18:18   人民日报客户端

  “改编”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创作者的智力成果,未经授权的改编,本质上是对原作品独创性表达的挪用。“改编”后的内容再动人,也洗不掉侵权的底色。还要看到,有些改编者打着“公心”“致敬”的旗号,但“公心”“致敬”同样不是肆意改编的正当理由。此类侵权作品传播越广、影响力越大,对原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就越深,对原创生态的破坏也越严重。只是公开道歉和删除相关视频,并不等于侵权责任的豁免。

  更重要的是,出于“公心”,更应守住公信。经典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离不开创作者倾注的心血与智慧,未经许可的改编,即便初衷再美好,也是对创作者劳动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以“公心”之名行侵权之实,最终只会透支公众信任,损害社会文化创新的根基。

  此次“改编”歌曲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传播,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平台理应率先垂范、尽到审核责任。如果对明显的侵权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成为侵权内容扩散的推手,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大家共同守护经典,尊重每一位创作者的心血。”这是许镜清的心愿,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尊重原创,就是尊重创新;保护版权,就是保护未来。让尊重版权成为共识,才会有更多经典涌现。

  策划:雒健晴

  海报:王宇峰

  (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编:杨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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