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皓遭极端球迷辱骂,律师:公然侮辱他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026-10-08 21:52 海报新闻
中国乒乓球协会在10月7日发布的声明中称,部分极端球迷针对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持续实施辱骂、造谣和人身攻击,此类行为从赛场蔓延至网络,又由网络蔓延至现场。有运动员在比赛中受到前述不良行为干扰;有教练员在场边遭个别极端球迷竖中指、辱骂;有教练员、运动员持续收到辱骂短信、骚扰电话和社交媒体私信,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正常训练、比赛和生活,协会已协助相关运动员、教练员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当“应援”演变为辱骂、骚扰甚至线下围堵,可能会触及哪些法律红线?郭越告诉海报新闻记者,现场辱骂教练员或者球员,视情节轻重,行为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其中在行政责任层面,依据2026年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适用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围攻运动员、教练员等工作人员行为,适用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条款,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存在起哄闹事等寻衅滋事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且情节较重的,可适用第三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从赛场乱象到网络攻击,体育“饭圈”乱象屡被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