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收房却要全额补缴2016至2022年的取暖费 市民质疑榆林供热公司乱收费
2026-10-10 20:00 海报新闻
随后石先生前往红山供热服务站办理相关手续,“结果他们让我全额补缴2016年到2022年六年的暖气费才能恢复供热。”石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也无法接受,“我没收房之前,我还想退房呢,当时我都停贷了,在收房的时候才一次性补足了贷款,所以收房之前,房子是不是我的都还不一定。退一步讲,我都没有用暖气,交费也不应该全额交纳。”
至于必须全额补缴暖气费的要求,红山供热服务站工作人员称有法院判决,随后给石先生出示了一份法院判决,“他们只让我拍了两页,其他不让拍。”石先生出示的部分判决书显示,诉讼双方是御溪名城的物业公司榆林市鸿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物业”)和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供热公司”),判决要求榆林供热公司向鸿翔物业支付2021-2022年度采暖期换热站运行费617,303.15元,鸿翔物业向榆林供热公司支付2016年至2020年度供热费金额为87,233.48元。
“他们两家公司的纠纷,跟我有什么关系。”石先生表示,但是红山供热服务站工作人员坚持要求石先生补缴。
石先生表示,目前缴纳暖气费都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订单必须勾选以前年度的费用才能缴费,一共是29,626.11元,其中部分是违约金,而且我点击交费的时候显示‘用户未签供热合同,不能缴费,请签订供热合同’。反正还是让我全额补缴。”
石先生表示,今年的采暖季即将来临,但是对方依旧要求其全额补缴。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榆林供热公司是榆林市属国企,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100%控股,再往上穿透的控股股东则是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