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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变质食品、虚假食品名称……德州6家餐饮店被查!

2026-10-11 07:07   夏津融媒

  警示意义:外卖平台菜品名称不能随意杜撰,线上公示的食品名称应当与实际使用原料保持一致,肉粉松不可标注为肉松。原料产品合格不等于线上命名合规。第三方平台应引导商户规范命名,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四:夏津县味X臭豆腐店在外卖平台上公示虚假食品名称信息案

  2026年2月9日,夏津县市场监管局接12315平台投诉举报单,称夏津县味X臭豆腐店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的“臭豆腐加肉松”使用的原料为肉粉松,不应直接标注“肉松”,涉嫌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对夏津县味X臭豆腐店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店加工臭豆腐使用的肉松为“海苔肉粉松”,添加了豌豆粉的成分,属于肉粉松,而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公示的食品名称为“臭豆腐加肉松”。其在外卖平台上公示虚假食品名称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外卖平台菜品名称属于法定公示内容,食品经营者应当如实反映食品真实原料属性,不得利用产品概念差异误导消费者。执法办案中应当准确区分原料本身质量违法和网络公示信息违法,精准选择法律依据,做到过罚相当。

  案例五:夏津县思X服务有限公司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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