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20元不合法食品,被罚5万元,合理吗?相关法条拟修改
2026-10-12 13:45 人民日报
“小过重罚”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一个小超市、一辆小餐车。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社会危害性较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不宜“一刀切”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过”与“罚”的分寸。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并保留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对轻微违法行为,处罚更加适度合理,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法治的“底色”是为民。处罚从不是目的,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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