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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2026-10-14 17:06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郭坤 青岛报道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鼓励全社会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日前,青岛市应急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原文如下:

  一、举报范围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枪爆危险物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交通运输、水利、渔业船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文化和旅游、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粮食、消防、气象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件、来访等方式举报,或者利用有关部门网站公开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可通过本单位有奖举报公告牌公布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一)《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5〕12号)之附件《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规定的具体情形奖励标准全部上浮30%,有奖励下限和上限的,均上浮30%,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在上述具体奖励情形之外的,其中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原则上奖励650元至6500元;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原则上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80%给予奖励,最低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优先适用有具体奖励情形的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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