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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保健类食品典型案例

  2026年2月2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接部门移送。2026年2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对移送材料相关证据表示认可、无异议。当事人所销售的九鼎锐创肽哥复合牡蛎黄精肽固体饮料(以下简称“肽哥”)原料中含有那非类西药成分。

  当事人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查处济宁市任城区岚轩百货店违法广告案

  2026年6月,接投诉举报,当事人在1688平台“济宁市任城区岚轩百货店”中,发布宁红牌香丹清优优茶广告,宣传中含有“天然草本配方”等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2026年7月,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责编:崔丽丽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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