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内斗有了判决但它没了市场
2026-10-15 09:07 界面新闻

北京汇源的正版包装产品。图片拍摄:界面新闻 赵晓娟
界面新闻记者 | 赵晓娟
界面新闻编辑 | 牙韩翔
汇源集团失去商标后,其关联公司又为其带来了接近亿元赔偿的诉讼纠纷。
10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汇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汇源”)的维权诉求。
法院认定,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汇源”牌果汁产品,两家公司被判赔偿合计9733.8万元,其中包括惩罚性赔偿。
北京汇源向界面新闻进一步解释了判赔金额的构成。
法院以两家公司此前与北京汇源合作期间的代加工开票税价总额为计算依据,并参考同行业约30%的平均毛利率,判决两家公司赔偿经营损失共计4854.4万元;考虑到两家公司曾为北京汇源的关联公司,明知使用相关商标需要授权,仍持续生产、销售涉案产品,且侵权范围广、规模大,法院分别额外判处一倍惩罚性赔偿,合计4854.4万元。此外,两家公司还需承担北京汇源25万元的合理维权支出。
对于判决,一名接近汇源集团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汇源集团将提起上诉。
这场诉讼背后,是汇源品牌经营主体与产品生产、销售体系之间的纠葛。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均为汇源集团成员公司。北京汇源方面也提到,两家公司此前曾为其代加工相关系列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