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等部门从10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专项整治
2026-10-15 15:07 网信中国微信公号
4.利用军队退役专家、军队名人身份或者关联相关书画、演出等活动,开展违规营销宣传、炒作涉军信息;使用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部队履历敏感信息等开展网络营销活动。
5.关联涉军身份属性录制擦边视频或者进行低俗表演等引流吸粉。
6.利用AI技术生成或者采取拼凑、嫁接、剪辑等方式,编造涉军“爽剧”、悲情故事、恶搞视频等虚假信息。
7.关联炒作涉及军队院校招生、部队征兵等负面信息,恶意发布唱衰军事职业发展等信息。
8.关联退役军人或者军队人员家属等身份,讨论散布服役经历、营区定位、部队番号、训练装备、军事行动等敏感信息。
9.炒作军队人员婚姻婚恋,发布涉及转业费、退伍费、复员费等不当解读信息。
10.假冒军队人员或者退役军人身份,开设网络账号实施诈骗、敲诈以及商业宣传等违法违规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网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紧盯整治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涉军信息内容审核机制,全面清理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军队单位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军队人员网络安全素养。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军号客户端“网络涉军举报和辟谣平台”举报问题线索。各级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持续加强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维护人民军队形象声誉。
中央网信办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