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1.9元汽水后举报医务人员”,专家:借故生非,恶意举报
2026-10-15 19:42 中国新闻周刊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回复媒体称,此事发生在2022年,当时药房医务人员梁某诗在工作期间与一名在场群众相遇,对方主动从包内拿出饮料表示赠予,梁已当场明确拒绝,因当时梁忙于搬运物品,故无法将饮料推却,但梁未饮用该饮料。经核查,梁未主动索取任何财物,事件中不存在请托事项和利益输送。该饮料系群众表达谢意的善意馈赠,价值约2元,性质上不构成违反医德医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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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表示,在法律层面上,违规收礼的礼品要与请托事项相关联,同时也要达到一定金额。虽然没有对具体金额作出明确规定,但在该事件中,根据现有信息,这名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不存在请托事项,双方之间也无利益输送关系。而且,这瓶汽水是患者主动送出的,金额不足2元,连“礼品”的概念都构不成,这名医务人员的行为也就不属于违反医德医风违规收礼。
“礼品的认定,一定不能违背社会大众的认识。这本质上只属于一种人情往来。”何兵强调。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依据现有信息,该患者涉嫌过度投诉,事件中的医务人员不构成违规收礼或受贿。“不论是违规收礼还是受贿,都要求有钱权交易和具体的请托事项,目前该事件看不出具备这两个条件。”
北京法桓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受贿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3万元以上,且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主动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该事件中,医务人员显然达不到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患者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